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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农 | 跳出“唐宋变革论”

成一农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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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唐宋变革论”

——兼论当前中国古代史研究中

存在的一些缺陷


作者简介

成一农,1974年出生于北京,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历史地理研究室主任。主要从事历史地理、城市史以及中国传统舆图研究。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中文古地图的整理与研究(16ZDA117)”。出版学术著作7部、译著5部、资料集1套;在《中国史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等刊物和论文集中发表论文90余篇,此外还撰写通俗读物20余篇。


摘要:虽然近十多年来以“唐宋变革论”为代表的各种“变革论”受到了各种质疑,但是这些质疑基本限于“变革论”的框架之内,并未指出“变革论”的真正的问题。大致而言,研究者需要意识到,“变革论”只是一种具有强烈主观性的历史认知,而不是既定的历史事实,因此讨论“变革论”是否成立并无太大的意义,更应当讨论的是隐藏在“变革论”背后的对人类历史进程的认知,由此才能深化对历史、历史学及其意义的思考。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强化对理论的讨论以及其他学科方法的了解,弱化对史料的依赖,由此中国学者才能成为历史研究的“设计师”,而不是“工匠”。

关键词:唐宋变革论;变革论;史学理论



一、“唐宋变革论”及其受到的质疑

数十年来,在我国中国古代史研究领域盛行的各种理论中,由日本以及欧美学者提出的“唐宋变革论”以及后来衍生出的各种“变革论”无疑较有影响力。无论是“唐宋变革论”还是后来衍生出来的各种“变革论”,实际上建立在一种对人类历史进程认知的基础之上。这种认知即认为人类不同文明的历史进程是相同,或者相近的,因此可以按照欧洲历史的分期将中国历史划分为“上古(或上世)”“中古(中世)”和“近古(近世)”,且由此可以按照欧洲历史的发展脉络来理解中国历史,进而可以将中国历史融入到一种建立于欧洲历史基础上的、放之四海皆准的人类历史的演进脉络中。基于此,用于构建“变革论”的依据,也即体现了“变革”的“史实”,基本参照的也是传统研究认为的欧洲历史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生的各种“变革”,对于“唐宋变革论”而言,大致包括土地所有制的变革、贵族的衰落和市民的兴起、城市的兴起等等。

“唐宋变革论”被介绍到中国后,曾经盛行一时,时至今日依然有一定数量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戴者。在支持这一理论的一些学者中,“唐宋变革论”或作为一种正确的历史认知,或作为至少是一种基本正确的理论框架,被用于指导具体的研究。近年来海内外基于“唐宋变革论”的基本思路,即中国历史在某一时期发生了与同一时期欧洲相似的“变革”,从“中古(中世)”走向了“近古(近世)”,又提出了“宋元变革论”“元明变革论”等各种“变革论”,且这些“变革论”同样受到很多学者的赞同,为这些“变革论”寻找“史实”依据的论文也大量出现,甚至还出现了对上述几种“变革”进行比较,以期求得其中哪种变革更为深刻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些观点或者论著没有明确表明其与“变革论”存在直接联系,但从内容指向上来看,这些观点和论著其实是在“唐宋变革论”框架下或者影响下进行的,如对地方精英的研究以及对商业市镇兴起和演变的研究等。

当然,对于上述这些“变革论”,尤其是“唐宋变革论”的质疑一直存在,以往的质疑主要从三个层面入手:第一个层面,认为不能将欧洲历史的发展脉络套用到中国历史上。从历史观的角度而言,以往的以“唐宋变革论”为代表的各种“变革论”是建立在“线性史观”的基础之上的,而对“线性史观”,无论中国史学界还是西方史学界早已对此提出了质疑。且早在数十年前西方学界就已经对“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之间是否存在以往认为的那么巨大的“变革”也提出了质疑。第二个层面,在承认存在“中古(中世)”走向“近古(近世)”这一变革的同时,提出这种“变革”发生的时间并不是在唐宋之际,而这也正是“宋元变革论”“元明变革论”等其他“变革论”提出的主要思想根源。第三个方面,从“唐宋变革论”所依据的与“变革”有关的具体史实是否成立的角度来对“唐宋变革论”提出的质疑。还有少量从多个层面提出的质疑,如2017年李华瑞教授在《唐宋史研究应当走出“宋代近世说(唐宋变革论)”》一文就从上述三个层面对“唐宋变革论”提出了质疑。

不过,总体而言,以往对于“唐宋变革论”的反驳和质疑主要局限于后两个层面,即在“唐宋变革论”的框架之中,对具体“史实”和变革发生的具体时间提出了质疑,而后者又构成了其他“变革论”的思想基础。由于在“唐宋变革论”的框架中作为史实依据的具体的“变革”本身也是不断变化的,如“唐宋变革论”提出之后,一些中国学者往往将唐宋史研究中揭示出的各种变化都纳入到“唐宋变革论”的框架中;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不可否认,历史过程中无时无刻都存在着无穷无尽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是否构成“变革”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因此只是针对作为“变革”依据的“史实”、对于“变化”是否构成“变革”以及“变革”发生的时间的批驳,必然最终只会导致无休无止、对于问题的讨论不会有太多帮助的争论,因此从后两个层面对“唐宋变革论”以及各种“变革论”的批判,未能真正指出“唐宋变革论”的问题之所在,也无法从根本上动摇“唐宋变革论”。

虽然从第一个层面对以“唐宋变革论”为代表的各种“变革论”的反驳切中了“变革论”的要害,但一方面目前从这一层面提出的反驳意见极少,另一方面这种反驳依然未能真正揭示出问题的本质。因此,要真正摆脱“唐宋变革论”的阴影,仅仅“走出”是不够的,必须要跳出“唐宋变革论”的框架,从更高的视角来看待各种“唐宋变革论”。


二、从走出“唐宋变革论”到跳出“唐宋变革论”

归根结底,“唐宋变革论”最为核心的认识就是:在唐宋时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重要方面或者其中某些方面的一些重要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一陈述中涉及问题本质的实际上是两个关键词,即“重要”和“根本性”,当然这两个形容词也可以更换为其他相近词汇。如果按照以往的反驳“唐宋变革论”的思考方式,尤其是后两个层面的反驳方式,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在所讨论的时期是否存在“重要”方面以及“重要”内容的“根本性”变化?正如上文所述,如果仅仅局限于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的话,那么依然是在“唐宋变革论”框架中的讨论,而要跳出“唐宋变革论”,那么必须换一种提问的方式。正确的问题应该是:确定“重要”方面和内容的标准是什么?确定变化为“根本性”变化的标准是什么?

站在以往“唐宋变革论”的角度,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大致是:“唐宋变革论”建立在中国历史存在与欧洲历史相似的演进脉络的历史认知之上,因此用于确定“重要”方面和“重要”内容的标准是来源于欧洲的。即在同时代或者可以参照的时代,以往研究中认为欧洲所发生的“重要”方面和“重要”内容的变化,在对中国史的研究中也应当被认为是“重要”的方面和内容。而对于“根本性”变化中“根本性”的认定,同样是基于上述的历史认知。

上述回答,也是以往从第一个层面反对“唐宋变革论”的学者用以反驳“唐宋变革论”的切入点,即“唐宋变革论”所基于的历史认识是不正确的。在这里我们先不讨论这一问题,因为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这里先假定目前“唐宋变革论”的历史认知是存在问题的,那么按照以往从第一个层面反驳“唐宋变革论”的学者的思路,他们下一个问题很可能就是:“应当如何对中国历史划分阶段”,而这也确实是一个在以往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中被反反复复地提出且受到很多研究者关注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提出,表面上好像是对“唐宋变革论”的致命一击,但其实际上又掉入了长期以来“唐宋变革论”在中国史学界被广泛接受的另外一个历史认知中,即中国历史甚至人类历史应当存在一种可以被普遍认可的以“变革”为依据的划分标准,因此这种提问方式并没有真正跳出“唐宋变革论”。如上文提到的李华瑞教授的文章即是如此,其提出:“要走出‘唐宋变革论’就需要中国学者对唐宋历史做出符合我国历史发展原貌的断代分期说……有三点值得注意:其一,内藤湖南的假说夸大了唐宋之际变革在中国历史上的变革意义,正如许多中国学者所言唐宋变革相对于春秋战国之际发生的大变革使中国社会逐渐走上帝制时代,和1840年由帝国主义国家入侵等因素使得中国社会发生剧变而言,充其量是一个中小型的变革。其二,何谓长时段?这是提醒研究者不囿于某一个朝代,注意打通唐宋、宋元、明清、宋元明清,而不是简单用像公元纪元、公元时段(所谓上古、中世、近世等)来表示历史变化……若用公元时段反而不能反映中国历史发展的特点,被人为剥去时空概念,所以王朝体系依旧是中国学者重新界定‘唐宋变革’分期的时空依据。其三,重新界定‘唐宋变革’,一定要有关怀辽宋西夏金史的全局意识,这样才能全面书写11—13世纪中华民族的社会发展及疆界形成的断代史。”虽然李华瑞教授的论述非常有学术价值,但这段论述背后暗含的是,他认为应当可以确定一种用于中国历史分期或者用于确定“变革”的标准,而这种“标准”在他看来是有可能以及应当获得学术界的绝大部分研究者的认同的,由此也应当存在一种得到学界广泛认同的中国古代史的分期。由此,按照这一逻辑,虽然“唐宋变革论”可能存在问题,但必然应当存在某种正确的“变革论”。

不过,在本人看来,如果要跳出“唐宋变革论”,那么正确的问题应当是:中国的历史(甚至世界历史)是否存在一个可能以及应当获得学术界大部分研究者认同的划分标准?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显然是否定的,而且这一点也被中国史学和欧洲史学发展的历程所证实,如:中国王朝时期的史学重点关注于王朝的兴衰更替;建国后主要是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来对历史进程加以分期;而20世纪80年代之后在中国史学中兴起的各种“变革论”除了生产方式之外,则还强调社会、文化的变化。总体而言,由于对中国(人类)历史进程认知是多元的,那么判定“变革”的标准也就是多元的,因此对于中国(人类)历史的划分标准也是多元的、多层次的、具有强烈主观性的,由此“变革论”也就是多元的、多层次的和具有强烈主观性的。认知到了这一点,我们才能真正跳出“唐宋变革论”。


三、跳出“变革论”

上文对“唐宋变革论”进行的分析,实际上也可以应用到目前流行的各种“变革论”上。由此,我们不仅可以跳出“唐宋变革论”,而且也应当可以跳出各种“变革论”,并进而可以得出如下三点认识:

第一,历史中总是存在无穷无尽的各种变化,而这些无穷无尽的变化是否成为“变革”则在于研究者所持有的判定标准,同时只要是关注这一问题的人基本也持有自己的判定标准,因此“变革”是必然存在的,而且也必然远远超出目前所讨论的“唐宋变革论”“宋元变革论”和“元明变革论”的范畴,如“唐高祖太宗变革”“宋徽宗高宗变革”都是必然存在的;与此同理,“不变”和“稳定”“停滞”也是必然存在的。因此,由于“变化”与“不变”都是绝对存在的,甚至同一具体的对象在不同的视角下“变”与“不变”都是绝对存在的,仅仅在各种“变革论”的框架内对“变革”是否存在进行讨论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对于具体的“变革论”的讨论,无论是提出者、讨论者还是持否定意见者,首先要讨论的就是,这些“变革论”背后所暗含的预设前提是否成立,即中国历史是否与欧洲历史有着相近的发展脉络;而以往用于支撑这些“变革论”的具体的“变革”是否存在以及“变革”发生的时间则是次要的问题。

那么到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变革”必然存在,但各种“变革论”则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成立的。就以往的“唐宋变革论”“宋元变革论”“元明变革论”而言,只是在承认中国历史与欧洲历史有着相似进程的前提下,这些“变革论”才有可能成立,同时由此对于具体“变革”内容和“变革”发生时间的讨论才有学术意义。

不过,由于“对人类历史进程的认知”是主观的,必然不存在得到所有人认同的“对人类历史进程的认识”,也必然不存在得到所有学者认同的“变革论”。基于上述论述,某种“变革论”可以被看作是对人类历史进程有着相似认识的一群学者,以这种对人类历史进程的认识为判定标准,认为中国古代(以及世界历史)某一历史时期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人类历史进程有着不同认识的其他学者而言,这种“变革论”必然是存在问题的。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论述的并不是历史的不可知论和历史虚无主义,而强调的是历史认知的多层次、多元和具有强烈的主观性。

第二,从第一点引申,由于对人类历史的进程有着不同的认识,因此“变革论”也是多元的,目前学界流行的这些“变革论”讲述的仅仅是无数“变革”中的极小一部分。基于上述认识,那么我们对于过往历史的认知应当是多元的、多层面的、丰富多彩的、不断变化的,而以往的“变革论”的提出者、辩护者以及反对者都认为存在一种“放之四海皆准”或者至少能得到大部分研究者认同的对历史的认识,因此这实际上是“窄化”了对历史的认识,长期而言,对于历史研究以及历史学科的发展是具有危害的。

第三,根据上面的分析,要使得“变革论”能够成立,那么首先要确定一种能让一群学者都赞同的对于人类历史进程的认识。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变革论”的研究,大多只谈“变革”而不谈对人类历史进程的认识,即使涉及也只是一笔略过。由此造成的问题就是,由于缺乏对使得“变革论”成立的人类历史进程的讨论,由此提出的各种“变革论”,实际上只是不同学者各自认为的中国历史某一时期“重要”方面的“根本性”变化,那么对于“变革论”的讨论,一方面基本是自说自话,难以形成一群学者的共识,也就难以形成有价值的学术观点;另一方面这样的“变革论”只是就“变革论”说“变革论”,无法形成对中国历史甚至整个人类历史的整体认识,缺乏应有的学术意义。

总之,认识到上述三点才能真正跳出“变革论”。


四、结论:兼论中国史学研究中存在的一些缺陷

目前的各种“变革论”,尤其是“唐宋变革论”,在介绍到中国之初,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史学的发展,作用大致有以下两点:一是促成中国史的研究摆脱了只注重政治制度史的局限,使得史学研究趋向于多元;二是促成了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如唐宋时期的城市史、社会史、文化史、土地制度等。而这两者也都产生了众多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促进了我国史学的快速发展。但是在近二三十年来,这一视角对中国的史学研究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且这些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具体表现为:

一是导致了“精致的平庸”。“变革论”的支持者认为“变革论”的基本结论是确定的,即在唐宋之际或者宋元之际、元明之际等时间,中国历史发生了重要的变革,因此当前这方面的很多研究,除了具体的研究对象(空间、时间和人群)的差异之外,研究的基本思路、论证结构都是相似的,研究水平高低的差异仅仅在于史料运用的熟练程度、逻辑的严密与否以及叙述结论时遣词造句的能力,这大概可以称之为研究的“套路化”“模式化”。虽然其中一些论文在论述时非常精彩,但结论并不会“出乎意料”。同时由于缺乏对研究所建基的既定理论或者结论的讨论,这类研究的贡献除提供一些对具体历史“史实”的认知之外,基本“一无所有”。这类研究,大致可以称为是“精致的平庸”,即表面上看起来非常出彩,但实际上并未能加深或拓展我们对于历史的认知。

二是局限了研究的内容。以城市史研究为例,虽然“唐宋变革论”传入中国之初拓展了城市研究的范围,将城市史研究的关注点从都城拓展到了地方城市,且注意到了城市中的市场、街道、坊市以及城市管理;不过其所关注的依然只是城市功能建筑中的一小部分,如目前唐宋时期城市的研究基本只是局限于坊、市,而忽略了庙学、衙署、子城、祭祀建筑等城市中的众多功能建筑,因此就长期的学术发展而言,其反而是局限了城市史研究的内容。

上述两种负面影响实际上或多或少地存在于当前“水利社会”“历史人类学”“国家与社会”和“历史书写”等等所谓前沿或者“热门”的研究中,即这些理论或者视角、方法在传入中国之初确实极大地拓展了研究的视野和内容,丰富了我们对于中国古代历史的认知。不过虽然这些理论、视角、方法或多或少会受到一些来自外部的质疑,但这些理论、视角和方法的支持者和使用者则极少对相关的历史认知和研究方法,以及这些理论和方法背后的预设前提进行分析和讨论,由此往往很快就会形成一些固定的研究和分析模式,甚至结论,于是也就将研究引入到了“精致的平庸”,且研究的内容,甚至论文的写作方式也开始相对固定。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以往以及目前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盛行的理论、视角、方法实际上都有着西方史学的背景,那么需要思考的就是,上述问题在西方史学中存在的并不明显,但为什么会出现于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中?由此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大致有以下两点:

第一,中国史学传统研究模式的缺陷。在西方传统中,理论绝不等于事实,有其适用性和涵盖面,因此自提出开始,就要面对质疑,而学者在研究中也总是思考如何对以往理论进行突破。基于史实积累上的理论更新,是西方学术发展的主要模式,由此也使得西方学者有着很好的理论思维训练。中国的学术传统则完全不同,时至今日,其发展模式依然是建立在史料基础上的通过积累“史实”而达成的渐进性发展,虽然确实存在着理论的应用和更迭,但正如“变革论”在我国的引入和发展所展现的,中国学者在应用和质疑理论时更多考虑的是“理论是否有史实的支撑”“理论是否符合史实”等问题,而极少考虑用于建构理论的历史认知或者更上层的理论以及理论本身是否存在问题等“虚”的问题。不仅如此,中国学界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有“崇尚权威”的思想,即认为权威学者提出的观点应当是难以动摇的;再加上学术传承中将“尊师”“重道”两个并立的规范合二为一,使得中国学者缺乏向“经典”提出质疑的想法、勇气以及能力。由此,当西方理论经由著名学者传入中国学术界之后,这些理论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所谓的“经典”,学者对于它们不仅缺乏怀疑和批判精神,而且也缺乏怀疑和批评的真正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学界对于传入的理论大多只能将“史实”代入到其中成熟的“套路”“模式”中,即通过实证来验证这些理论。

推动历史研究产生根本性变化或者丰富我们对于历史的认识的,绝不是“史实”的简单积累,也绝不是“范式”“套路”的熟练运用和广泛使用,而应是对更高层次问题的关心和研究,而这也是本文所阐述的跳出“变革论”的意义之所在,也是中国史学能在世界史学中居有一席之地的根本。当然,中西方学术发展模式并无好坏之分(大部分史学研究方法和视角也无高下之分),但在今天学术交流日益频繁的情况下,为了真正吸收西方学术的精华,中国学者非常有必要加强理论方面的训练。

第二,中国的研究者缺乏良好的逻辑训练以及对其他学科研究方法的了解。虽然中国传统史学讲求“实证”,但在学术训练中强调的只是对于“史料”的熟练把握,即强调论证的材料,但与此同时往往忽视对于论证逻辑的训练。从论证的角度来看,虽然论据(史料)是重要的,但并不是所有论据都是至关重要的,与此对应的是,论证逻辑往往决定了论证是否成立,即论证逻辑如果不成立的话,那么论据再完美也是枉然;如果论据存在缺陷,但只要不是关键论据存在缺陷,那么完密的论证逻辑也能使得论证具有说服力。不过,由于中国史学研究不讲求论证逻辑的训练,在不少研究中,论证逻辑是存在问题的,经常出现的逻辑错误有“循环论证”、混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忽视不完全归纳的局限等等。

不仅如此,中国史研究的学者通常也不关心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因此经常会犯一些基本的方法上的错误,如中国史研究者在运用统计数据的时候,偏好于计算平均数。但在统计学中,平均数是不太具有代表性的,如在51和49这组数据中,两者的平均数为50,而在1和99的这组数据中,平均数也是50,但显然这两组数据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又如,中国史的研究者偏好于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但作为所有学科的基础的量子物理学已经对因果论提出了质疑,同时在一些学科中已经放弃了对简单因果关系的讨论,如地理学、科学哲学以及量子物理学的发展甚至已经对中国史学长期坚持的以揭示“真相”为目的的学科理念提出了根本性的质疑。

而且,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人工智能结合大数据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在史实和文献考证方面要超越人类,由此必然迫使中国的史学研究者放弃现有的以文献考证为主的研究方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中国的史学研究者必须掌握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尤其是统计学、经济学、社会学的方法,另一方面中国的史学研究者还需要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史学研究的特点,提出新的研究方法。

总体而言,近几十年中国古代史的研究日益繁荣,但如果冷静观察的话,不可否认的就是,目前学界流行的绝大部分理论、方法和视角是舶来品,大部分中国学者的工作只是通过史实对这些理论、方法和视角加以论证。虽然有一些学者也试图进行理论、方法层面的思考,且在国内获得了一定的影响力,但与顶尖学者相比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一现象的出现应当来源于中国古代史研究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而这应当是今后整个学科需要正视的问题。目前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并不缺乏优秀的“工匠”,缺乏的是有创造力的“设计师”,这显然不符合力图确立“中国话语权”的新时代的需要。

不仅如此,在最近百年中,众多学科认知宇宙的方式以及对宇宙的认知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典型者就是量子物理学,而这种彻底的变革已经影响到哲学、逻辑学,从而最终影响到其他众多学科,但中国的历史学似乎依然置身事外,这也展现了我国史学在理论和方法上的保守性。这种保守性,使得历史学游离于学术整体的发展之外,对于学科外的大多数人而言,历史学只是一门提供“史实”的知识性的学科。而且在量子物理学的影响下,这种“史实”的可靠性也日益受到质疑。不久的未来,也许我们会面对这样的质疑,即只能提供无法被证明是真实的史实的历史学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时代已经发生了巨变,中国的史学也应当进行彻底的变革。这一变革不仅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学作为一个学科继续存在的需要。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159—165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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